中新经纬5月29日电 29日,深交所向梦洁股份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公司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股权之争,相关事项是否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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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函显示,2023年5月27日,梦洁股份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由于弃权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等6项议案未获公司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反对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也未获通过。
此外,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显示,董事陈洁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议案投弃权票,无法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梦洁股份公司2022年度报告持有保留意见。
对此,深交所要求:1.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的主要股东情况,同时在公司函询相关股东的基础上,逐项说明相关股东对议案投出弃权票的具体原因。
2.说明公司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议案内容是否存在需补充、更正之处,如是,及时进行补充、更正。
3.说明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通过议案的后续安排及具体解决措施。
4.结合问题1,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股权之争,相关事项是否将导致公司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并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5.说明是否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质询,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充分答复。
6.针对公司董事陈洁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议案投弃权票并提出的异议,说明是否存在年度董事会召开程序不符合规定、未按照要求通知其参加专业委员会等异议事项,在此基础上核查说明公司“三会”机制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否会导致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如是,请说明详情及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深交所还要求,请公司律师就问题 4、5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天眼查显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梦洁家纺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是一家以从事纺织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75658.1443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1325.6万人民币,并已于2010年完成了IPO上市,交易金额8.16亿人民币。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午间收盘,梦洁股份跌3.81%,报3.53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京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