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5部门印发《甘肃省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方案》,明确要把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合起来,通过免试注册、稳定就业、保障待遇等举措综合用力,积极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服务。
《方案》明确,专项计划实施对象为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村医订单定向生不列入专项计划。
每年2月底前,各地上报送乡村医生招聘需求。3月底前,研究制定年度专项招聘计划。4月份,集中向社会发布招聘计划。5月份,举办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会,指导市、县到省内医学院校开展“乡村医生招聘月”活动。6月份,执业注册管理。集中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签订服务期限为6年的正式聘用合同,统一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担任乡村医生。
《方案》明确,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大学生乡村医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村卫生室服务达到一定期限后,按照国家和省上现行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政策。同时,落实收入补助。大学生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其身份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一经到岗,落实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各地要适当增加补助。乡镇卫生院可综合考虑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绩效分配上向大学生乡村医生适当倾斜。
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乡镇卫生院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形式,选拔录用优秀的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
(甘肃经济日报)